中新社太原3月29日電 (李新鎖)反腐重地山西正如約兌現(xiàn)反腐“力度不減、節(jié)奏不變”的承諾。3月28日,山西省紀委官網發(fā)布消息稱,山西紀律審查將從“重點查違法”轉向“重點盯違紀”,“小病快治、小錯即糾,查清主要違紀問題后即作出處理,將違法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 此外,山西紀委監(jiān)察系統(tǒng)將改進處分決定宣布方式,在違紀干部所在黨委(黨組)會上宣布,并擴大至中層干部。 3月26日,山西省高校紀工委通報9起違反“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9所高校相關負責人遭查處。 3月初,山西省太原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對太原市晉源區(qū)南瓦窯村村委會主任孫永平、南瓦窯村治保主任王建忠、南瓦窯村出納原三壽決定逮捕。 回顧梳理可知,3月份,山西太原、大同、長治、運城等地檢察機關陸續(xù)公布大批基層腐敗案件。此舉適時呼應了山西高層痛斥的“上面九級風浪、下面紋絲不動”狀況。 近期,山西正在全面鋪開市、縣、鄉(xiāng)換屆選舉。作為山西官場重建中的首次大規(guī)模換屆,山西高層在反復強調換屆紀律,要求對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零容忍”的同時,“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的努力仍在持續(xù)。 3月22日,山西省檢察院在同一天發(fā)布兩名“廳官”被依法逮捕的消息。其中,中共山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原委員、陽泉市委原書記洪發(fā)科(正廳級)曾被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視為貪腐、頂風違紀、為官不為的典型。 2016年1月底,在山西“兩會”上,山西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司表示,2016年,山西查辦、預防職務犯罪堅持無禁區(qū)、全覆蓋、零容忍,保持反腐力度不減、節(jié)奏不變、尺度不松。 此間,山西省紀委公布,從2016年3月底至6月底,山西省委14個巡視組將完成對50個黨組織的專項巡視,實現(xiàn)巡視全覆蓋。 對此,山西省紀委書記、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黃曉薇表示,要深化政治巡視,充分發(fā)揮全面從嚴治黨利器作用。突出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抓住關鍵少數(shù),發(fā)揮好巡視工作“尖兵”“利劍”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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