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保監(jiān)局獲悉,近期,山西省太谷縣、古交市等地個別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未經相關保險公司授權,擅自以某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名義開展房屋銷售活動。對此,山西保監(jiān)局向消費者發(fā)布風險提示。 據保監(jiān)局介紹,個別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房屋宣傳資料及相關推介活動中聲稱,有關房地產項目與某基金公司、某保險公司合作進行保險資金運作,購房者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房款、一定比例的保險金,剩余房款由購房者向銀行申請貸款;通過保險運作,房屋貸款由基金公司負責還款,基金公司無法還款時由保險公司償還。該項目提出“公益資助零月供 保險兜底”,號稱半價買房、無風險。 經調查,有關房地產項目樓盤銷售宣傳中涉及的某保險公司并未參與合作事宜,有關涉及保險公司的宣傳資料均為虛假陳述,涉嫌虛假宣傳、欺詐購房者,存在風險。 對此,山西保監(jiān)局提醒轄內保險機構、廣大購房者,針對此類以提供保險名義開展的樓盤房屋銷售活動,應認真核實有關宣傳內容,警惕和防范有關風險,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法侵害;如發(fā)現(xiàn)涉嫌保險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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